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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电力能源:分公司与中石化燃料油企业签定CM,供货期限内购置总产量不得超过8船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09-18 1.66w
获知,胜通电力能源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胜通马来西亚与中石化燃料油企业签定《确认备忘录》,供货期自2025年1月1日起止2028年12月31日,供货期限内购置总产量不得超过8船,总业务量不得超过2960万百万英热单位(折算约57万吨级)。合同书为公司日常营业性供货合同,无需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签订的CM将有利于获得相对稳定的进口的LNG网络资源,保证相对稳定的上游资源供给量,达到中下游客户LNG天燃气要求。
期限 购置 超过 产量 企业 能源 通电 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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