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13号)等相关规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通过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25日起,本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选用“指数值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光大证券”(证券代码:601211.SH)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性参照各类有关相关因素并和基金管理人商议,自以上股票解禁并且其买卖反映活跃市场买卖特点后,将恢复为选用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会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可登陆基金托管人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资金安全性。基金过往业绩并不等于其未来呈现。创业有风险,烦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法律条文及相关公告,关心股票基金特有风险,然后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度的投资产品来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