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47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