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环保”)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其他一致行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张春泉、饶俊铭、饶清泉、张春娇、江德林。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