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13号)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基金协会发[2013]13号)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选用指数值收益法对该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0837)个股进行估值。
待该交易股票凸显出活跃市场买卖特点后,将恢复为选用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会再另行公告。
风险防范: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是预兆在未来主要表现。我们公司提醒投资者,股权投资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条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