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股票简称:长江材料公示序号:2024-05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6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后面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8,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20.00元/股(含)。主要回购股份总数以复购到期或复购结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本次回购股权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2024年5月30日,企业实行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时(即2024年5月30日)起,企业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由rmb20.00元/股(含)调节金额为14.00元/股(含)。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打算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rmb14.00元/股(含)调节金额为17.50元/股(含),生效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主要内容参照公司在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10月18日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36)、《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1)。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总股本的占比每多百分之一的,必须在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给予公布,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详细情况
截止到2024年10月18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692,11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13%。回购股份的最高级卖价金额为19.00元/股1,最低成交价金额为13.50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25,240,537.4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1该成交价为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回购价格,没有进行除权除息。
以上回购股份资产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方案所规定的回购价格限制。以上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以及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详细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