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3809股票简称:豪能股份
(外国投资者居所:四川省成都经济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承销商(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月
申明
我们公司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服务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所披露信息的实际、精确、详细。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确保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会计报表真正、详细。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它政府机构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一切确定,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其价值或是投资者的盈利做出实质分辨或是确保。一切与此相反声明均属于虚报虚假阐述。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劵依规发行后,外国投资者经营与利润的转变,由外国投资者自行负责,从而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引言的效果仅是向社会提供相关本次发行的简略状况。投资人在作出申购确定以前,应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篇,并以其作为投资确定的重要依据。
重大事情提醒
投资人在点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时,应特别留意以下重大事情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潜在风险的章节目录:
一、有关此次可转债发售合乎发行条件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企业对此次申请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资格条件进行了认真核查,觉得公司各项条件满足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中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具有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前提条件。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资信评级
此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定级,依据中证鹏元开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企业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信誉等级为AA-。
在此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追踪定级。如果由于外界市场环境、企业自身的情况或评级标准转变等多种因素,造成可转换债券的信用等级减少,将会大大增加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不做担保
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方式,假如存续期限发生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指标有重要负面影响的事情,可转换债券可能会因未做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
企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已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示[2022]3号)等有关要求,对企业利润分配政策展开了健全。
企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详情如下:
(一)总体利润分配原则及方法
企业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时,理应高度重视投资人的有效回报率,并兼顾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企业能够进行中后期股东分红。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钱、个股、现钱与股票紧密结合或是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许可的多种方式。企业在挑选利润分配方式时,相较于股利等分配模式优先采用股票分红的形式。依据公司现金流情况、业务流程成长型、净资产规模等状况,企业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股东分红。
(二)个性化的股票分红现行政策
在符合股票分红标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原则上应于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股票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派的收益应不少于当初达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可能存在之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派的收益应不少于补亏后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实施股票分红政策时,能同时发放股利。董事会理应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性、发展过程、本身运营模式、获利能力以及是否有重要资金支出安排等要素,区别以下情形,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明确提出个性化的股票分红现行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所占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并有重要资金支出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所占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发展期并有重要资金支出布置的,开展股东分红时,股票分红在此次股东分红中所占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容易区别但是重要资金支出布置的,可以按前面的要求解决。
(三)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制定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融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营情况、资产供给与需求状况制订。独董解决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并做出单独确立的建议,股东会成功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能够征选中小投资者的建议,明确提出年底分红提议,或直接递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股票分红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开展交流沟通,包含但是不限于手机、发传真和电子邮件沟通交流或邀约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建议和诉求。
2、企业因特殊情况且不开展股票分红时,企业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和年度报告全篇中披露没有进行股票分红或现钱分派小于要求比例缘故,以及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用途及预估长期投资等事宜。
3、董事会审议股东分红有关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一致通过即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分红有关政策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需在股东会召开后二个月内进行股利分配的发放事宜。
存有公司股东违反规定占有企业经济情况的,公司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红股,以清偿其占用资产。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遇到战事、灾害等不可抗拒,并且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者公司本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企业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但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企业调节利润分配方案,理应按照上述情况“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制定和机制”相对应程序流程管理决策。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布
企业必须在年报中详尽公布利润分配政策的确立及执行状况,表明是否满足《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或是股东会议决议的需求;股票分红标准及占比是否明确和清楚;有关的决策制定和机制是不是完善;独董是不是尽职履责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中小投资者是不是有足够发表意见和诉求的机遇,中小型股东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得到很好的处理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或调整的,还需要详细描述调节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五、最近三年企业股票分红状况
企业:万余元
2021-2023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在获取法定公积金金及向领导股东所分利润后,每一年剩下的盈余公积结转成本至下一年度,主要运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
六、我们公司相关风险
我们公司报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潜在风险”全篇,并注意下列风险性:
(一)与外国投资者有关风险
1、国际冲突加重风险性
(下转D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