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2.办理认购、基金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
自202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暂停认购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申请基金股份的认购或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认购或转换转让,并经登记机关确认接受的,基金股份的认购和转换转让价格为下一开放日此类基金股份的认购和转换转让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在调整实施前,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布。
3.申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或者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每笔认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认购限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股份无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能导致单个投资者持有基金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股份总数的50%,或变相规避上述50%集中度的情况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认购金额的上限。详见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和净认购比例上限。详见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规模。详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购金额或新的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和其他投资者实行不同的认购率。
具体投资者群体是指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当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果未来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更新招股说明书或发布临时公告时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
特定的投资者群体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直销中心购买基金。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特定投资者群体购买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认购率如下:
投资者有多次认购的,按单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适用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当基金出现大规模认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推广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在基金推广活动中,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降低基金销售率,或者对特定渠道和特定投资群体开展不同的优惠利率活动。
3.3与认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1、申购份额和余额的处理方法
认购的有效份额为扣除相应费用后,按实际确认的认购金额计算,以认购当日此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认购涉及金额和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计算基金认购股份
(1)认购A类基金份额
在购买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购买基金时支付购买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购买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注: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认购费=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申购费用适用于固定金额的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相应认购率为1.00%。假设认购当天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00%)=900.99元
900.99=99.01元
900.99/1.0500=9,429.51
也就是说,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相应认购率为1.00%。如果认购当天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获得9.429.51份A类基金份额。
(2)认购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认购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当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可获得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股=50000.00/1.0500=47,619.05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投资5万元认购C类基金份额,假设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获得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转换到业务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的赎回费和转让基金认购费之间的差额组成。具体收取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费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之间的差额。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认购补充费:根据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充费。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率低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补充费率为转让基金认购费率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差额;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率高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补充费率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4.2转换转换业务规则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表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不能相互转换。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认购费为零的基金视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3其他与转换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开通与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机构注册,并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自2024年11月21日起开通转换业务,转换业务时间见相关公告),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和交易限制见各基金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通过我们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转换为万佳天天宝A股(004717)不限制单笔最低转出股;在其他情况下,本基金的最低转出股份为500份,转出时不限于本基金的所有股份。
(3)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请参考电子直销平台的相关页面、业务规则或公告。
(4)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定,请参阅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个认购日期、认购金额和扣除方式,销售机构自动完成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的扣除,接受基金认购申请的投资方式。
在处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投资者仍可以进行日常认购和转换到业务。投资者可以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除金额。原则上,每期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扣除金额不少于10元。具体最低扣除金额符合投资者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认购率等于正常认购率,计费方式等于正常认购业务。如有优惠费率,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请注意。
6.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及办公地址: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齐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400-888-08000客户服务热线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基金开户、认购、转让、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请参考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站: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7.2非直销机构
请参考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了解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具体业务类型等信息。
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非直销机构,并单独披露。请注意投资者。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4年11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不迟于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指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各种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开放认购、转换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8-08000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wjasset.com
(3)如果基金开放认购、赎回、转换到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业务的解释权。
(5)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决定购买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承担基金投资中的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独特风险等风险;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本基金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融资证券贷款业务,这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额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了仅投资于国内市场股票的其他基金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披露”部分。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指数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招股说明书“风险披露”部分。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识别,不处理侧袋账户的认购和赎回。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的具体风险。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股东大会继续。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和终止基金财产,投资者将面临终止基金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国证券交易所A500指数,其风险回报特征类似于市场组合的风险回报特征。
未来,如果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因成分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化而导致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除外)、在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决方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或表决上述事项未能通过,基金合同将终止。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见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披露”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此外,基金以1.00元的初始面值筹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单位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初始面值。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可能获得更高的回报或损失本金。投资是有风险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
基金经理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关于增加东方财富证券
万家基金的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并公布固定投资业务
根据万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1月19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在东方财富证券开通认购、转换和固定投资。投资者可以在东方财富证券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处理的具体事项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1.以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二、开通其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公司上述基金自2024年11月19日起在东方财富证券开设基金转换业务(以下简称“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最低转让份额为500份。同一注册机构下的基金可以相互转换,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不能相互转换。FOF基金和QDII基金暂时不能与其他基金相互转换。
(1)适用于投资者
所有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的赎回费和转让基金认购费之间的差额组成。具体收取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费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之间的差额。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认购补充费:根据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充费。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率低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补充费率为转让基金认购费率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差额;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率高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率的,补充费率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最低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
三、开通基金固定投资业务
基金固定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认购周期、认购时间和认购金额,在约定的自动投资日期内自动完成基金认购申请的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固定投资的公告如下:
(1)适用于投资者
所有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参与基金
(三)办理方式
1、申请定期定额认购业务的投资者必须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可以向各销售机构申请1万只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固定投资业务。具体程序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认购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认购金额的最低下限和等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约定为准。
(六)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守有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各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非基金开放日推迟至下一个基金开放日,以当日为基金认购申请日。
3.投资者应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其他相关事项,如扣款,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七)认购费率
同一基金的认购费率,如有优惠费率活动,请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八)扣款及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应当按照本款第(6)条规定确定的基金认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股份净值计算认购股份。认购股份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在确认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查询认购交易。
(九)变更和终止合同
如果投资者想要更改每月的扣除金额和扣除日期,他们可以申请更改;如果投资者想要终止定期定额认购业务,他们可以申请终止。具体手续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投资者想了解上述基金的细节,请参考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不承诺基金投资的最低回报,也不保证基金投资的一定利润。请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仔细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