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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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期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长鸿生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1亿元人民币。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降解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5亿元,净资产16.9亿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2. 保证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最高额保证约定
在2025年5月15日至2030年5月15日期间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业务,均纳入本担保范围。最高担保限额为4.1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8%。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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