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股票简称:牧原股份公示序号:2024-070
债卷编码:127045债卷通称:牧原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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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9月25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复购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复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且总额不超过40亿人民币(均含本数),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58.60元/股(含本数)。按复购额度限制rmb40亿人民币、回购价格限制58.60元/股计算,预计可复购股票数大约为6,825.94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25%;按复购额度低限rmb30亿人民币、回购价格限制58.60元/股计算,预计可复购股票数大约为5,119.45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94%。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企业本次回购的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执行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9月27日公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62)。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企业需在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所发生的次一交易时间公布复购工作进展,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初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
公司在2024年10月18日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初次执行回购股份240.38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04%,最大卖价为42.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2元/股,交易量金额达10,000.11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明确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二、别的表明
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后面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