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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康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09-11 1.96w

证券代码:688602股票简称:康鹏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200号1幢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杨建华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与决议方式、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杨重博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聘用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一致通过;

2、提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方晓杰、卜平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召集人资质、集结和召

开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情

宜,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股东

交流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康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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