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股票简称:金发科技公示序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23,603,223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23,603,223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9月20日。
金色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9月2日各自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大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达到。现对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一)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2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性)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提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对于此事出具了对应的法律服务合同。
2、企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在公示期内,企业没有收到有关本次拟激励对象的质疑。职工监事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对,并且于2022年6月18日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朱乾宇女性受别的独董委托做为征选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向公司股东征集了选举权。
4、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提案。
5、2022年7月9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性)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认购的激励对象1,315名,具体申购总数83,574,893股。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性)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临时性)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预埋授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侓师出具了相对应法律服务合同。
9、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中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企业本激励计划的预埋利益授于登记工作。预埋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认购的激励对象662名,具体申购总数14,812,070股。
10、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性)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依照5.27元/股价钱复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对应的法律服务合同。
11、2023年11月30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注销事宜执行通告债务人程序流程。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务人对于此事提案所提出的质疑,也并未收到任何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或做担保的需求。
12、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依照5.27元/股价钱复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
13、2024年2月27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14、2024年2月29日,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到企业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销户。
1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允许依照5.17元/股价钱复购1,68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4,036,789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性)大会,因关系公司监事回避表决难以形成监事会决议,立即报请股东大会审议。企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建议,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对应的法律服务合同。
16、2024年6月13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注销事宜执行通告债务人程序流程。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务人对于此事提案所提出的质疑,也并未收到任何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或做担保的需求。
17、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会允许公司按照5.17元/股价钱复购1,68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4,036,789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
18、2024年8月20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19、2024年8月22日,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到企业1,6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34,036,789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销户。
20、2024年9月2日,企业各自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大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年来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三)历年来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状况
此次解除限售为公司发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
(一)限售期将要期满的解释
依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对应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标准后能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所获得的总数的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于日为2022年8月29日、备案日为2022年9月21日,此次解除限售期是2023年9月22日-2024年9月21日,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将要期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表明
总的来说,股东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设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结合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允许企业在限售期期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
三、此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状况
结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1,23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23,603,223股,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的0.9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如下所示:
四、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20日;
(二)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总数:23,603,223股;
(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住和转让限定激励对象里的董事、高管人员在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拥有、交易企业股票必须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五、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广东省江南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标准,此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总数,合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色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