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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沃格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大股东、控股股东拟协议书 企业转让股权签定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10-11 2.01w

证券代码:603773股票简称:沃格光电公示序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江西省沃格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于2024年9月30日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意味着“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深圳中锦程”或“购买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下称“原合同”),易伟华先生拟向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企业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以国有资产转让方式以每一股15.89块钱出售给深圳中锦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9)。

公司在2024年10月10日接到易伟华先生通告,此次股权国有资产转让彼此于2024年10月1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下称“本协定”),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原合同第3.2条第(2)项承诺“第二期标底股权转让价款需在标底股权成功产权过户给购买方之日起的12个月,以银行转帐方式对出让方指定账户付款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余款。”,协商一致对该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开展如下所示调节“第二期标底股权转让价款需在标底股权成功产权过户给购买方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对出让方指定账户付款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余款。”。

第二条,本协定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定为标准;本协定未做合同约定的,坚持以原合同规定为标准。

这次国有资产转让股权事宜有待根据上海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国有资产转让产权过户手续。企业将继续关注有关工作进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沃格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1日

协议 股东 转让 企业 通知 补充 合同 集团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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