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股票简称:山东赫达公示序号:2024-071
债卷编码:127088债卷通称:赫达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9月27日举行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有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相关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企业对第三期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此次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第三期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
2、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公告期不得少于10日;
3、公示公告方式:企业内网;
4、意见反馈方法:公司职员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或当众反映问题等方式向职工监事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布的期限内,并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质疑或不好体现,无意见反馈纪录。
二、职工监事对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此次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出任的职位等事宜。
三、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融合此次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依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审查,并做出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纳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2、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4、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此次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它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