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公告号:2024-0844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回购报告》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计划及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50)。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当的时候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回购进度。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282,800股。回购交易的最高价格为5.05元/股,最低价格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516元,390.4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公告号:2024-08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日和2024年12月3日)收盘价偏差累计达到30%、《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核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请注意投资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差30%。、《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并核实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波动不大,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回购报告》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计划及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50)。公司计划使用不少于30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当的时候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均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外,不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并购、股票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信息(www.sse.com.cn)以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不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类事项有关的规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没有了解到根据《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很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