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证券简称:南侨食品编号:2024-09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人委托现金管理: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委托现金管理金额:1.6万元。
●名称:星展银行7天通知存款。
●审查程序:华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资本保护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不含衍生品的金融产品等)。期限自公司2024年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授权限额和有效期内回收滚动。该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详见2024-009年2月2日公司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产品到期情况
重庆华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侨”)于2024年12月6日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一年期定期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现金管理概况
(1)委托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证[2021]1198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29,41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98元,募集资金总额1,078,729,415.76元,扣除47,681,909.34元(不含增值税),此外,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77、271.83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9、770、234.59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拟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7天存款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4)公司内部控制委托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配额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高质量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的选择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规范经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委托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现金管理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2、产品收入类型:利息收入
3、2024年12月6日,产品预计起息日
4、产品到期日:无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到期前七天通知银行到期
6、委托现金管理金额:1.6万元。
7、年化收益率预计为1.45%。
(二)委托现金管理的资金投资
委托现金管理的资金投资7天内通知募集资金账户内固定收益银行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资本保全金融品种。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和期限,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现金管理受托人的情况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无关。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元
根据标准要求,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为流动资产,到期收入列为财务费用。公司不存在购买大型金融产品的情况,同时负债巨大。公司委托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60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10.06%。
委托现金管理是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求、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低风险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七天通知产品,但仍不排除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和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造成的收益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执行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授权限额和有效期内回收滚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同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9年2月2日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管理的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近12个月在募集资金账户中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现金管理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