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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除上市企业回应问询函“一拖再拖”的顽症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09-28 1.61w

报志愿编写桂小笋

在今年的5月6日,紫天科技公布称,收到深圳交易所向公布的年报问询函。但是对于回应问询函,企业却一拖再拖。截止到9月27日,企业仍未回复咨询。

整理上市公司公开数据得知,在接到监管机构的问询函后,推迟回复信息状况并不罕见。但对于推迟回复信息缘故,上市企业大多数表明“因咨询事宜涉及到内容较多,任务量比较大,在要求时间内没法回应”。

以紫天科技为例子,企业数次公布,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到的有关核查工作比较繁杂未完成,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均未能产生确立审查结果,企业没法在原有时限内进行回应工作中,为确保回应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企业会再次推迟回应年报问询函。

另据了解,紫天科技就出现了独董出函催促、深圳交易所联络紫天科技老总但果断拒绝实际性沟通等状况。在笔者看来,这种征兆皆说明,紫天科技推迟回应咨询的原因,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小编认为,针对上市企业推迟回应咨询、消沉解决监管状况,可以从好几个方面下手根除。

最先,让独董充分发挥功效。上市公司在接到交易中心发出来的问询函后,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假如公司表示需要大量时长来准备和优化回应具体内容,可向交易中心延期。可是,延期也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时限。在推迟回应出现后,独董应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适度催促企业切实履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

次之,针对不按规定数次推迟回复信息个人行为需有警告。现在对于上市企业延期回复信息频次,监管规则并没有明确的强制限定。提议在上市公司推迟回应做到一定时间或频率后,实时跟进别的监管方案。

最终,对故意拖延回复信息个人行为需有相应的处罚对策。笔者建议,假如上市企业产生故意拖延回复信息个人行为,引起投资人亏损的,应追责上市公司和责任人员的职责。

总体来看,监督机构下达的问询函,提到的事宜大多数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核心难题,这种信息内容项目投资分辨的重要依据,及时跟进能够回应猜忌。因而,回应问询函时,上市企业要避免使用延期申请,对咨询事宜不可以“一拖了之”,可不能心怀“大事儿拖小,琐事耽搁了”的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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