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股票简称:陕西能源公示序号:2024-05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陕西能源”)于2023年3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允许首次公开发行登记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587号),初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75,000.00亿港元,发行价为每一股rmb9.60元,总共募资720,000.00万余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683,455.86万余元。
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了检审,并且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海康验字[2023]000172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储放及管理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企业已经将募资存放在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资专户,并和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分公司陕西省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清水川电力能源”)、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陕能煤炭运输”)、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陕西商洛生产发电”)及保荐代表人、专用账户金融机构签署了募资多方面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三、已经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状况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状况
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水川电力能源发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5发电机组、#6发电机组已分别在2024年1月15日、2024年7月12日建成投运,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4年1月16日、2024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知;“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已按照计划执行进行。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余资产(包含利息费用)小于五百万元或是小于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能够免除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应用情况必须在年报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水川电力能源发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相对应的结余资产为27,551,348.28元,“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相对应的结余资产为12,410,256.90元,以上结余资产大多为募资储放期内产生的利息,小于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公司可免除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这些结余资产永久填补企业流动资金。
由于陕西能源交行专户、清水川电力能源兴业专户、陕能煤炭运输浦发专户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后面应用方案,公司已经依据上述要求将这些结余资产永久填补企业流动资金。为了减少人力成本,最近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登记。以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保荐代表人签订的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