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股票简称:铁科路轨公示序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重审判决。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北京市铁科首钢集团路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铁科路轨”)为重审被上诉人(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铁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铁科武器装备”)为重审被上诉人(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人、反诉原告)。
●非法获利:一审判决总金额rmb17,449,060.79元(没有垫付资金款贷款利息及起诉、评定各项费用);二审已裁定撤消一审有关裁定,铁科武器装备担负一审上诉诉讼费用、评估费、二审一部分诉讼费用总共469,222.98元;山西省德阳市润海铁路线水泥轨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阳市润海”或“再审申请人”)再审请求撤消二审判决,传唤此案或申请再审,然后由重审被上诉人担负诉讼费。
●对上市公司的危害:此次重审判决已驳回申诉德阳市润海的再审申请,判决结论不会对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铁科路轨控股子公司铁科武器装备于2022年10月6日接到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下称“人民法院”)送达有关德阳市润海诉讼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资料,铁科武器装备积极主动诉讼,并且于2022年11月向法院起诉提起反诉,上诉于2023年1月被法院受理。2023年3月13日,铁科武器装备接到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德阳市润海《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子审理过程中,德阳市润海向法院申请增加铁科路轨为本诉被告人,并请求判令铁科路轨对德阳市润海的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铁科路轨于2023年8月11日接到法院送达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22〕晋0902民初2918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晋0902民初2918号),裁定铁科武器装备赔付德阳市润海合计金额17,449,060.79元(没有垫付资金款贷款利息以及相关起诉、鉴定费用);铁科路轨承担责任;驳回申诉铁科武器装备的诉讼请求。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及铁科武器装备就一审判决结论依法对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晋09民终3号),裁定撤消一审有关裁定,并驳回德阳市润海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2024年7月2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铁科武器装备各自接到山西高级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2024〕晋民申3074号)、《再审申请书》,德阳市润海不服气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24)晋09民终3号民事裁定书,向陕西省高级法院再审。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8月12日、2023年11月10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38)、《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06)、《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17)。
二、此次诉讼判决状况
2024年10月19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铁科武器装备各自接到山西高级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2024〕晋民申3074号),裁定驳回德阳市润海的再审申请。
三、此次起诉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重审判决已驳回申诉德阳市润海的再审申请,判决结论不会对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铁科首钢集团路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