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5股票简称:腾景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腾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复购计划方案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
●复购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包含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支行所提供的股份回购借款)。
●拟回购股份主要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39元/股(含),该价格不得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法: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复购。
●复购时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咨询确定,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股东盐城市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盐城市光启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不排除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概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了上述状况外,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其他持仓5%以上的股东暂时没有确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面有这方面减持股份方案,企业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风险防范:
1、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则存在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能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运行未出让部分股份销户程序流程风险;
4、遇有相关部门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则存在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计划方案风险。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一)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全体董事列席会议,以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项提案。
(二)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状况
依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后就可以执行,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会审议时长、程序等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公司未来本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包含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支行所提供的股份回购借款)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形式
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复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后股份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复购执行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1、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限制,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复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低限,则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可自公司管理人员决定终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2、企业禁止在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
(2)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在认购时间内,若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于该不可回购股份期内的有关规定有变动的,将依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当调整不可购买的期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含)计算,企业本次回购的股权总数大约为25.64亿港元至51.28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0.20%至0.40%。
注:1、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依照回购价格限制39元/股(含)和公司现阶段总市值计算得到;
2、以上表中部分数据仅保留两位小数,数据信息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而致。
本次回购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本次回购的价钱总额不超过39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明确。
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限制开展适当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包含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支行所提供的股份回购借款)。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执行情况为标准。
(九)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1、本次回购资产将于复购时间内适时付款,具有一定弹力。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27,533.28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93,612.48万余元,流动资金58,497.20万余元(2024年第三季度汇报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依照本次回购资产限制2,000万余元计算,分别占以上指标1.57%、2.14%、3.42%。依据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表示以人民币2,000万余元限制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发展方向等产生不利影响,企业有实力付款复购合同款。
2、此次执行股份回购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分析影响小。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企业负债率为24.71%,本次回购股权资产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提升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有机结合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盈利。
3、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十)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能否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是不是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存有利益输送、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纠自查,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此次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没有交易公司股权的举动;与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不会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以及市场控制;在认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以上相关负责人后面有加持或减持股份方案,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为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发函咨询确定,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盐城市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盐城市光启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不排除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概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了上述状况外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其他持仓5%以上的股东均回应在认购期内暂时没有确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以上利益相关方在认购期内拟执行股份减持方案,利益相关方以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股权必须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出让;若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无法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企业届时依据落实措施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本次回购股权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造成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如果发生股权销户情况,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顺利、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相关工作,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实际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2、在认购时间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与数量以及;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低限时,再决定是否停止本次回购;
3、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在认购时间内结合公司以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实施方案模板,包含但是不限于复购机会、回购价格、复购数量以及与本次复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制做、改动、受权、签定、实行、完成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
5、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它会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6、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需要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7、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复购计划方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一)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复购计划方案公布的价格上限,则存在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能一部分执行风险;
(二)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三)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风险性;
(四)遇有相关部门施行一个新的复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则存在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最新政策调节复购计划方案风险。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执行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5股票简称:腾景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41
腾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腾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已经在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送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洪瑞老先生组织,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9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状况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经与会董事决议,已通过下列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决议,董事会同意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和/或自筹经费(包含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支行所提供的股份回购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本次回购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39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万余元(含),实际复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标准。本次回购股权期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与此同时,为顺利、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相关工作,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交于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示序号:2024-042)。
表决结果: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一致通过。
腾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