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900909股票简称:华谊集团嘉行B股序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华谊集团”)于2024年9月9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因素不会再达到变成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311,300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的离休或因为统筹安排调职企业同时结合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等因素,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419,186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除此之外,因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等因素,公司应回购注销261名激励对象总共3,247,331股员工持股计划。综上所述,公司决定对27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共3,977,817股开展回购注销,占销户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866%。
企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85元/股,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2020本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多度权益分派,总共分红派息每一股0.8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企业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钱适当调整为3.05元/股。
一、激励计划的关键准许与执行
1、2020年11月24日,华谊集团第十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布了毫无疑问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4日,华谊集团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0年12月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公司分派【2020】405号),拟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除4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会再参加此次鼓励计外,企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
5、2020年12月10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6、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2020年12月17日公布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调节程序合法、合规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调整对标企业的议案》。
9、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调整对标企业的议案》。
10、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缘故、总数、价格和自有资金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复购总数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因素不会再达到变成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311,300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的离休或因为统筹安排调职企业同时结合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等因素,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419,186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除此之外,因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等因素,公司应回购注销261名激励对象总共3,247,331股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应复购并注销上述情况总计3,977,817股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价格调节表明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登记后,若公司产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资等事宜,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开展相应的调整。调节步骤如下:
分红派息:P=P0-V
在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为变更后的回购价格,变更后的P还需超过1。
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2020本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多度权益分派,总共分红派息每一股0.8元,因此公司应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资金所有为公司发展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组织结构变化情况
企业:股
注:之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四、此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竭尽全力为股东创造财富。
五、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A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以及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允许企业按照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3,977,817股A股员工持股计划。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2020本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多度权益分派,总共分红派息每一股0.8元,因此公司应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此提案有待报请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六、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回购调价相关事宜已经获得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有待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注销及本次回购调价相关事宜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23900909股票简称:华谊集团嘉行B股序号:2024-039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消除
限购标准达到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达成一致,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共27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4,870,556股,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的0.23%。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月2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在2024年1月29日期满。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有关部门办完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于上市流通前,企业将再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华谊集团”)于2024年9月9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经核实认为,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详情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关键准许与执行
1、2020年11月24日,华谊集团第十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布了毫无疑问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4日,华谊集团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0年12月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国有制财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公司分派【2020】405号),拟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除4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会再参加此次鼓励计外,企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
5、2020年12月10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6、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2020年12月17日公布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规定,调节程序合法、合规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调整对标企业的议案》。
9、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调整对标企业的议案》。
10、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己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达到状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解释
1、结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备案进行之今后的36个月是限售期,限售期满之后的36个月是解除限售期,企业在解除限售期限内分三批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历期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2、企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月28日,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在2024年1月29日期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开启标准实现的表明
结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解除限售期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可解除限售:
三、此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状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870,55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23%。详情如下:
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人数278人,6名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辞职等因素,其已获授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回购注销;企业261名激励对象在2019年至2021年任职期间工作年限满3年,且本人绩效评价结果做到优良或以上(内容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已经达到出色),本人绩效评价结果相对应的可解除限售占比均是100%,融合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占比,该261名激励对象总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4,573,480股;企业11名激励对象本人绩效评价结果做到优良或以上,本人绩效评价结果相对应的可解除限售占比均是100%,但2019年至2021年任职期内部原因离休或统筹安排调职有限公司等缘故,应根据其具体工作年限占比换算调节可解除限售个股。融合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占比,该11名激励对象总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297,076股。因而,此次具体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272人。
四、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并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五、职工监事建议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提案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管理,允许企业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申请办理A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此次解除限售的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合计为4,870,556股。
六、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已经获得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此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23900909股票简称:华谊集团嘉行B股序号:2024-038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订企业章程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复购并注销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计3,977,817股,因而公司股本数量将减少至2,127,471,781股,相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调整为2,127,471,781元。由于上述情况回购注销造成公司股权数量及注册资本变更,企业将对《公司章程》相对应条文进行修订,实际修定如下:
一、规章第六条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131,449,598元。
现调整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127,471,781元。
二、规章第二十条原是:公司股权总数为2,131,449,598股,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为:优先股2,131,449,598股。
现调整为:公司股权总数为2,127,471,781股,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为:优先股2,127,471,781股。
受权董事长助理代表公司负责管理因以上修定所需要的各类相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及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包含根据相关监督机构要求进行文字性改动)。该事项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起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23900909股票简称:华谊集团嘉行B股序号:2024-037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届职工监事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需到公司监事3名,实到3名,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参会公司监事用心决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该议案允许投票数为3票,否决票值为0票,反对票值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临时性公示序号:2024-03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允许投票数为3票,否决票值为0票,反对票值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时性公示序号:2024-040)。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监事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23900909股票简称:华谊集团嘉行B股序号:2024-036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需到执行董事6人,实到执行董事6人,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经决议、决议,大会已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在2024年1月29日期满。股东会经核实认为,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企业将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申请办理A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此次解除限售的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合计为4,870,556股。
该议案允许投票数为6票,否决票值为0票,反对票值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临时性公示序号:2024-039)。
该议案早已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考核细则(修改草案)》和《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因素不会再达到变成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311,300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的离休或因为统筹安排调职有限公司等缘故,其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419,186股股票应当由企业回购注销;除此之外,因公司层面绩效考评状况,公司应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3,247,331股。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复购并注销上述情况总计3,977,817股员工持股计划。允许企业按照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3,977,817股A股员工持股计划。
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多度权益分派,总共分红派息每一股0.8元,因此公司应依据《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允许投票数为6票,否决票值为0票,反对票值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时性公示序号:2024-040)。
该议案早已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
该议案有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允许投票数为6票,否决票值为0票,反对票值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时性公示序号:2024-038)。
该议案有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