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股票简称:金徽酒公示序号:临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金徽酒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金徽酒生产与综合配套核心工程项目已建成,企业对金徽酒生产与综合配套核心工程项目开展结项,并注销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此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用职工监事、承销商表达意见。
一、募资基本概况
2019年5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18〕2001号文审批、上海交易所允许,公司为5名目标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6,199,998股,募集资金总额36,680.00万余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6,019.88万余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二、募资储放与管理状况
结合公司《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储放、应用以及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文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职工监事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募资财政性资金。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着承销商分别向兰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支行、浙商银行天水市支行、甘肃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企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详情如下:
注:“陇南市春生产车间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已经在2020年8月21日结项,募资帐户已经在2020年8月27日销户,具体详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0-048)。
三、此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专用账户注销状况
(一)此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由于企业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金徽酒生产与综合配套核心工程项目已建成,企业将这个内容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企业:万余元
注:募资结余总金额银行存款利息扣减手续费净收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项目结项免以执行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流程,且无需职工监事、承销商表达意见。
融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由于募集资金专户停止使用,为了方便账号管理,公司决定将本次结项新项目中的银行帐户给予销户,并把结余募资(859.16元)转走至普通账户用以日常生产经营主题活动。
(二)此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状况
企业严格执行募资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储放与使用募资。由于金徽酒生产与综合配套核心工程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及募投目标完成募资资金投入,为了减少人力成本,公司决定对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给予销户。详情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以上账户注销流程,并将该事宜通告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和募资开户行及承销商签订的募资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金徽酒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