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股票简称:新大洲A公示序号:临2024-06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况
2022年9月,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恒阳食品公司(已经改名为“新大洲(浙江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新大洲”)与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大融资额度为8650万,有效期为五年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签署的实际合同和协议。以上借款由我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省新大洲实业公司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省新大洲”)、杭州新大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洲项目投资”)与关系人团本企业第一大股东大连市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市和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以本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7.4104%(认缴出资额5400万余元)的股份给予抵押担保。
上述事项经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请见我们公司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的《关于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69)。
到目前为止,以上借款的余额为8000万人民币。前不久,浙江省新大洲、我们公司、新大洲项目投资、海南省新大洲、大连市和升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就上述最大融资额度项下固定资产贷款事宜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贷款金额合计为8000万人民币,贷款展期后时限至2025年9月10日,原来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继续履行合同。该延长贷款期限事宜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分公司浙江省新大洲金融机构延长贷款期限都是基于财务筹划和日常运营融资需求,将有利于长期稳定运营和发展方向,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簿文档
《展期协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