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股票简称:统联高精密公示序号:2024-054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深圳自主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拥有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外国投资者”)无限售流通股份1,584,610股,总股本的0.9906%;广东省红土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067,518股,总股本的6.9188%;康晓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9,725股,总股本的0.0561%;天津市清启陆石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津市清启陆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979,769股,总股本的1.2376%;天津市清研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陆石昱航股权投资基金核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津市陆石昱航”)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87,861股,总股本的0.7426%;以上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向其在企业IPO以前获得的股权,且已经在2022年12月2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深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954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股本的占比合计不超过0.1250%;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99,681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股本的占比合计不超过0.8750%;康晓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9,725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股本的占比合计不超过0.0561%;天津市清启陆石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38,595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股本的占比合计不超过0.5868%;天津市陆石昱航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3,157股,拟减持股票总数总股本的占比合计不超过0.3521%;以上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
以上股份减持价钱按高管增持实施时市场价格明确。若方案高管增持期间出现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总数将相应作出调整。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以上占股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故可能出现末尾数差别。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占股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故可能出现末尾数差别。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状况
注1:公司股东深创投与人才一号基金“高管增持占比”按那时候公司总股本测算。
注2:以上占股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故可能出现末尾数差别。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1: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注2:以上方案高管增持百分比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出现末尾数差别。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康晓宁、天津市清启陆石、天津市陆石昱航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自己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这部分衍生的股权,如派股、资产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人承诺减持股份将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占比、高管增持价钱、信息公开等条件,确保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个人行为合乎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公司/自己如违反上述股权变化有关服务承诺,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负法律责任。若本公司/自己因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自己将为发行人及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交易所等监督机构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分配有不同意见,本公司/本人同意依照监管机构的建议对于该锁定期分配进行修订并给予实行。
2、有关持仓意愿与减持计划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康晓宁、天津市清启陆石、天津市陆石昱航有关持仓意愿与减持计划承诺:
(1)对于本次首发上市前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本公司/自己将严格执行已所做出的有关所持股份定位的服务承诺,在锁住期限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
(2)在公司/自己持有外国投资者股份的锁住期届满后,出自于自身需要,本公司/自己存有适度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很有可能。在此情况下,本公司/自己将认真遵守到时候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稳定股价、企业经营和资本运营的需求,谨慎制订减持计划,在锁住期满逐渐高管增持。
(3)如本公司/自己计划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将于初次卖出去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如本公司/自己根据多种方式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告企业,并依据监管机构、上海交易所到时候适用标准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公司/自己违反上述服务承诺开展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自己自行将高管增持所得收益上缴外国投资者并同意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如本公司/自己没有将上述情况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有权利扣押应对本公司/自己股票分红内与本公司/自己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的额度相同一部分。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上海交易所标准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己的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数量和价钱有待观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有不可减持股份的情况。股东将严格执行以上法规,立即执行信息内容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出台后,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