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股票简称:福蓉科技公示序号:2024-095
可转债编码:113672可转债通称:福蓉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缘故:因“福蓉可转债”股权转让造成总市值提升,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冶控制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占股比例总计处于被动稀释液超出1%,未涉及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此次股权变动前67.6435%减少至65.8207%,占股比例总计处于被动稀释液1.8228%。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369号)允许,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推出了640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64,000.00万余元,时间6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3〕177号文允许,企业公开发行的64,000.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3年8月10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福蓉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72”。
依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中国证监会有关可转债发售的相关规定,企业本次发行的“福蓉可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可交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25元/股,现阶段转股价格为10.86元/股。
转动股当日2024年1月24日起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股权转让期内,一共有rmb225,108,000元“福蓉可转债”变为企业A股股权,总计股权转让数量达到20,711,212股。因而,公司总股本提升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
二、此次股权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状况1: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状况2:福建省冶控制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备注名称:
1、结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公司为公司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该系统于2024年6月实施完毕。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冶控制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计股票数由458,413,092股调整为504,254,401股。
2、以上表中数据信息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而致。
三、中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系“福蓉可转债”股权转让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未涉及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福蓉可转债”目前正处转股期,可转债持有者是否选择股权转让及具体转股时长、总数有待观察,若中后期产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收购报告书引言、全面要约收购报告引言等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