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证券简称:金字火腿公告号:2024-05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50)。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召开现场会议:00
2024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11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会议
(一)总体情况
共有27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244、619、168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0.2062%。
(二)出席现场会议
6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234、202、643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9.3458%。
(三)网上投票
264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0、416、52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8604%。
(4)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出席会议
共有268名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会议,代表16、628、169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3735%。
(5)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四、法案审议和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242、868、608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463、780股反对(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896%);1.286、780股弃权(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14、877、6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23%);4637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1%);1.286、7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86%)。
出席会议时,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了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关于2024年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