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证券简称:阳光照明公告号:2024-037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0日和5月25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基于此提案,公司与上海金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金丹天英一号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该基金持续20年。随后,公司用自有资金认购了金丹天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丹天盈一号”),共计1.7亿元。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向上海金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赎回申请,共7.5万元,赎回资金总额7.35万元。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计算,赎回部分给公司带来了6.652、500元的投资回报。
截至目前,公司仍持有金丹天盈1号基金34、890、212.17份。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