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0证券简称:中科三环公告号:2024-0533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董事长赵银鹏先生主持了会议,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结束配股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结束配股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公告》。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70证券简称:中科三环公告号:2024-0544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2024年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通讯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主持了3名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和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配股投资项目结束和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配股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可以结算。项目结束后,将永久补充剩余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算,并永久补充剩余筹集资金的流动资金。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结束配股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70证券简称:中科三环公告号:2024-055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结束配股募集项目,永久补充节约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配股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结算募集资金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72.07万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宁波科宁达和丰信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3203号)经批准,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5978万股新股。2022年2月23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525、773股,发行价格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7、365、978.5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77、624.5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665、788、35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了《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配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募集资金到达后,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集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计划完成所有配股和投资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满足项目结算条件。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和节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以资金转让当日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注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项目需要支付的余额。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募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3:以上数据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结项募集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调度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成本和成本,形成节约资金。
此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让当天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有剩余募集资金转让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发起人、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关监管协议终止。
六、有关审议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配股募集项目和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束募集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宁波科宁达和丰信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配股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可结算。项目结束后,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的投资,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得变相变更或损害股东。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完成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项目结算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事项。“宁波科宁达、丰信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完成。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配股投资项目结算、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70证券简称:中科三环公告号:2024-0566
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日:50;
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12月23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期:2024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A1号楼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注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2、根据《公司章程》、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应当公证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委托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公证书(可以提交原件或者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传真或信函于2024年12月17日16日):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7日:30—11:30和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27层。
(4)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文斌、王依涵、包海林
联系电话:(010)62656017
传真:(010)62670793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应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北京中科三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0
2、投票简称:三环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4年12月23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科三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请在相应的意见栏中划出“√”。
注2: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客户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人数:委托人股东人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