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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下转C2版)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5-01-02 1.94w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研究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2023〕(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查询和线下电子发行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回拨机制、暂停发行及弃买股份处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13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1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5年1月6日,所有拟参与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时,请登录银河证券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网站:https://investor.chinastock.com.cn:8088)。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

  保荐人(主承销商)银河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如有)组成。如果发行价格超过了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将在汕头超声波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名称、配售股票总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查询: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6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1月7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可分别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价格,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量,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存档备查。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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