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杨洁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重庆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马驰昆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资格的批准。这是金融租赁行业在《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后获得批准的首席合规官。
2024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长和董事长(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并对董事会负责。原则上,金融机构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该措施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并设立了一年的过渡期。
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稳定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表示,本办法致力于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水平、垂直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基因注入金融机构发展决策、业务管理全过程、全领域,实现从“被动监督”到“积极合规管理”的转变。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告诉《证券日报》,该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应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不仅提高了合规管理在金融机构管理体系中的地位,而且提高了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将在提高合规管理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对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提供了充分的履行职责保障,包括参与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和相对独立的评估体系,并按照权责平等的原则设定了相关义务。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应充分履行职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解决隐患。
“金融监管机构之前发布的许多罚单都是指金融机构的合规性。该措施的发布是强有力监管趋势的体现。设立首席合规官对提高金融租赁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租赁公司的人士告诉编辑。
合规的核心本质是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规范,不触及“底线”、不触及“红线”,对金融机构来说,提高其合规经营水平至关重要。杨海平认为,目前,金融机构需要在加强体系的同时,注重提高合规管理体系的效率。一是坚持“高层合规”的原则,把握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加强监督;二是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三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改变重业务、轻合规的倾向;四是坚持“人民防空”与“技术防空”的结合,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合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