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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富春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认购、赎回业务公告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12-19 0.69w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基金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认购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经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公告暂停认购赎回。在封闭期内,基金不处理认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但应在实施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

  (2)开放期和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从每个关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开始开放。开放期为自关闭期结束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之日起一至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限由基金管理人在关闭期结束前宣布,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并宣布,但最长开放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本基金目前的封闭期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12月23日,共1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4日(含当日)起3个月内,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申请认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出售。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基金在开放期间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下不能按时开放或需要暂停基金合同的认购和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合理调整认购和赎回业务的处理期限并予以公告,并继续计算开放期。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申请基金股份的认购和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认购和赎回,由登记机构确认,其基金股份认购和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股份认购和赎回价格;但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天结束后申请认购和赎回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基金股份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投资者认购费如下: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认购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如果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小于10份,则必须共同赎回余额部分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同一开放期内认购后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在同一开放期内认购后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大于或等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网上直销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bosera.参考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2)非直销机构

  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未来开展上述业务的,公司不得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处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处理情况,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网站上每周至少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博世富春纯债券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他们可以在基金经理的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基金经理。

  (2)2024年12月23日是基金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详见当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15:00后暂停本基金认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是有风险的。请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关于博世中证A5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提供商的公告

  为促进博世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A500指数ETF”)的市场流动性和稳定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公司新增财通证券有限公司为中证A500指数ETF(基金代码:159357)。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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