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股票简称:泰凌微公示序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26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一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维护企业的价值及股东权利并用于售卖,回购价格不得超过32.70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5,000万余元(含)。本次回购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权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用以维护保养企业的价值及净资产并售卖的股权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3六个月。
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6)。
依据《回购报告书》,因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32.70元/股调整至不得超过32.63元/股,变更后的回购价格上仅限于2024年7月24日起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8)。
二、执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企业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6,211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比例为0.1318%,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26.60元/股,最低价位为24.48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7,999,463.05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比例为1.4378%,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26.60元/股,最低价位为15.17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71,409,784.63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以上回购股份事宜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