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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支持参与电力市场的新业务实体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4-12-07 1.32w

  证券时报编辑 秦燕玲

  12月5日,国家能源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业务实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电力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务形式的创新发展。

  所谓新业务实体,是指具有电力、电力调节能力、新技术特点、新运行模式的配电环节的各种资源,分为单一技术新业务实体和资源聚合新业务实体。其中,新的单一技术业务实体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负荷;新的资源聚合业务实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器)和智能微电网。

  本意见鼓励新的资源聚合业务实体将调整能力小的资源聚合成具有更大调整能力的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调调度。

  本意见支持新业务实体参与电力市场,明确了新业务实体与其他业务实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新业务实体主要接入配电网,为了释放更准确的节点价格信号,更大程度地鼓励新业务实体响应市场价格参与系统调整,本意见提出探索电力现货市场清算节点到更低的电压水平,促进电力市场价格信号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披露,更好地指导新业务实体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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